時間:2019-08-31來源/作者: 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整理:51美術高考網
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51美術報考指南  藝術類院校庫  美術志愿填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3715(中外合作辦學獨立代碼:73715)

  第五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沙太路大源北28號,郵政編碼:510540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分類考試招生的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分類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分類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分類考試招生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十四條 本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及高職自主招生錄取等形式。學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專業目錄或本校招生網站公布為準。

  第五章 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報考要求

  第十五條 報考本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文科類、理科類普通高中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1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藝術類普通高中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至少有2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文科類考生的3門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藝術類文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藝術類理科考生的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藝術類普通高中考生須同時參加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對應科目的術科統一考試。

  第十六條 本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專業對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下同)考生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要求詳見廣東省2019年“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專業目錄。

  第十七條 報考本校高職自主招生現代學徒制的中職考生,中職階段就讀的專業應與所報考的招生專業直接相關,中職階段取得與所報考的招生專業大類相關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書。具體中職階段就讀專業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要求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第六章 春季分類考試招生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在達到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有關錄取要求,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高職自主招生現代學徒制專業錄取等招生錄取原則,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條件下,依據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關錄取規則進行分類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外語語種:語種不限

  第二十一條 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漫制作技術專業不招色盲考生。

  第一節 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規則:本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分文科類、理科類、音樂類、美術類進行錄取。文科類及理科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序情況、藝術類根據考生投檔合成總分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節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規則:本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合成總分投檔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在后面的考生。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第三節 高職自主招生現代學徒制專業錄取規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2019年通過高職自主招生開展現代學徒制專業試點招生,招收普通高中、中職應往屆畢業生。

  第二十五條 現代學徒制實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實施交互聯合培養。

  (一)學校與合作企業聯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F代學徒制招生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核均采用學校自主命題的方式進行,根據生源不同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面向高中生)或“文化基礎+職業技能”(面向中職生)的考核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錄取時根據考生測試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高的考生。

  (二)校企雙方根據專業特點和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養方案,開發課程和教材,采用學校教師和企業師傅雙導師教學,實行學徒工學交替的學習模式,培養適合企業需要和能實現個人發展的高質量技術技能型人才。

  (三)校企雙方共同制訂考核標準,采取“過程考核”和“結果考核”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對學徒進行共同管理和評價。學徒在崗帶薪學習,經校企雙方共同考核合格后,獲全日制文憑! 〉诙鶙l 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除應符合招收基本報考條件外,必須與培養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簽訂并明確雙方權責義務。年滿18周歲的考生可在征詢家長意見后個人簽訂;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考生應由本人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

  (二)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與合作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即具備雙重身份,既是學校的學生又是企業的員工?忌c合作企業雙方須在錄取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整個高職錄取就讀階段。

  (三)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經我校錄取后,不得轉專業,工作崗位按學校與企業共同設置的崗位進行培養,工作待遇嚴格按照學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執行。

  第二十七條 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一)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考核方式

  我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并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重要的參考因素。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00分。

  (二)面向中職畢業生招生考核方式

  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面向中職畢業生招生專業對應中職專業及證書要求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第二十八條 我校分別面向高中生和中職生招生自行組織的文化素質和文化基礎考試統一在4月13日上午進行,考生來學校參加考試。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質考試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考試內容包括語言應用能力、邏輯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應用能力、綜合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等。中職考生文化基礎考試的考試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專業綜合理論等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文化素質和文化基礎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職業技能考核采用面試方式。

  第二十九條 4月18日前,我校確定參加職業技能考核的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和參加職業技能考核的中職畢業生考生名單,并在網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于4月20日組織職業技能考核。入圍職業技能考核的人數,分別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5確定。

  第四節 考生成績公示及錄取備案

  第三十條 考生文化素質基礎及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核后,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三十一條 考生考核成績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根據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有關工作規定,考生錄取后不得放棄錄取資格。錄取考生可報考普通高考參加本科層次院校錄取,但不得參加普通高考?茖哟卧盒5匿浫。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二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 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

  第三十四條 本校按照“省廳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好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本校根據招收對象、特點和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理清工作思路,落實工作任務,理順工作流程,有條不紊地實施好相關工作。第三十五條 本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春季分類考試“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開體系,將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技能考核成績、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予以公開,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本校春季分類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六條 經我校分類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七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準:電子商務、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動漫制作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智能控制技術、社區康復、護理、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表演藝術專業16800元/學年·人;中外合作學分互認項目專業22200元/學年·人,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旅游類(中外合作辦學)(酒店管理)專業25000元/學年·人;其他專業為15800元/學年·人。

  住宿費:1600元/學年·人、1900元/學年·人,學生宿舍有空調。

  第十一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學校設康正獎學金、助學金。學校設有助學中心,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參加勤工儉學等項目以完成學業。

  學校接受企業贊助和社會熱心人士、本校教職員工捐贈,建立“助學基金”,用于援助經濟困難學生。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四十一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檢監察處

  聯系人:陳慕容

  監督電話:020-36784547

  電子郵箱: 1148991289@qq.com

  第四十二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6783769、36783295

  傳真:020-36783295

  電子郵箱:sw13715@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gziec.net

  招生網址:http://www.gziec.net/zsxx/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由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于2019年1月15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由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授權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志愿填報:

  51美術一對一志愿填報服務開啟,讓你不浪費一分上大學!咨詢微信:artbaokao

測測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需要多少文化分、錄取率
掃描下方二維碼

聲明:以上整理自(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進行刪除!

返回51美術網,查看更多>>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查看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

院校大全 各省藝考 專題匯總 美術志愿填報
北京院校 985高校 211高校 九大美院
找畫室錦囊 一分一段表 美術志愿報考系統 畫室大全
責任編輯:付惠關鍵字: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快速檢索
色欲AV无码专区在线